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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办沿革

1979年,中共洛阳市委决定(洛市发〔197986号)建立“洛阳市革命委员会编制委员会”。洛阳市革命委员会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。

198712月,洛市政〔1987262号《关于调整市编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》中,第一次明确市编委办公室与市劳动人事局合署办公。

199011月,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,洛阳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设行政编制管理科、事业编制管理科,所设科室为副科级规格。

199212月,为适应机构改革任务的需要,经市编制委员会研究确定(洛市编〔199238号),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行政编制管理科和事业编制管理科,纳入市人事局建制,为正科级规格。

19968月,根据省委、省政府批准的《洛阳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》(豫发〔199675号),洛阳市编制委员会更名为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,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。下设办公室,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。

199612月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印发洛阳市人事局、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》(洛办〔199685号)精神,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秘书科、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科、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。

200010月,参照中央和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设置,洛阳市成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,隶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,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合署办公。

20028月,根据国务院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规定,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,同意洛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更名为洛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,牌子加挂在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,内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。行政编制3名,科级领导职数1名。

20041月,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厅字〔20027号)的要求,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(洛市编〔20041号),市编办设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,增加行政编制3名,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。

200912月,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批准(厅文〔200978号),同意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,为市委工作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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