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新安县委编办坚持“四个结合”持续规范档案管理工作
一、坚持“理论”与“实践”结合,夯实能力基础
一是加强政治学习,明确路径方向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“四个好、两个服务”的要求,集中学习并邀请县档案馆工作人员讲授档案管理相关法规条例知识,夯实做好档案工作的理论基础。二是注重学习交流,锤炼业务能力。从细微处着手,聚焦档案分类、编号、装订等环节,组织人员到县人社局、县档案馆等部门实地参观学习,与其他县区兄弟单位对接,交流档案整理、数字档案库建立等经验、问题,不断提升实践能力。
二、坚持“存量”与“增量”结合,实现常态长效
一是梳理完善存量档案。按照《全宗卷规范》《归档文件整理规则》《档号编制规则》要求,对现存历史档案分类为编委编办发文、会议纪要、佐证材料等几个方面,对缺失资料补充完善,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,佐证材料全面准确。二是持续规范增量档案。以股室为单位,全面梳理工作职责,优化工作流程,确定各类业务、各个环节需留存档案资料清单,明确“一事一档”“定期移交”“电子档案”的工作要求,确保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持续长效。
三、坚持“规范”与“创新”结合,确保高效精准
一是规范档案内容。及时补充完善缺失的档案资料,确保档案文件签批手续、正文、附件等全面准确,完整反映机构编制工作全流程。同时,根据《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》要求,建立数字化档案库,制作查询索引目录,实现了“一分钟快速查询”。二是创新工作方法。针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档案工作,要求事业单位提交齐全、完整、有效、清晰的纸质资料,做到“应归尽归”。同时,坚持“一户一档”原则,归集形成详尽的登记管理台账764家,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完整和可追溯性。
四、坚持“保护”与“运用”结合,做到存好用活
一是设置专门场地,确保档案“保管好”。切实做好档案留存工作,对于核定无误的纸质档案,统一装订和封存。设置专门的档案室,配齐档案柜,确保纸质档案作为原始凭证长期完好保存。二是完善管理制度,确保档案“利用好”。坚持以档案的查询运用为重要目的,系统梳理机构编制相关工作中有档案查阅需要的事项和环节,针对性完善《县委编办机关档案管理制度》,明确查阅程序和权限,真正方便服务对象,助力我县机构编制服务能力再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