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偃师区委编办“三强化三注重” 全力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2年04月25日


为扎实作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,全面摸清机构编制底数、进一步盘活机构编制资源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,偃师区委编办坚持“三强化三注重”,全力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,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。

一、强化组织领导,注重谋划推进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。集中学习省、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,深刻领会机构编制核查对于研判机构编制形势、加强管理、严肃纪律、服务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,进一步凝聚抓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思想共识。二是科学制定方案。结合偃师区实际,研究印发《洛阳市偃师区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》,对核查的总体要求、范围、内容和时间、方法步骤等六个重点方面进行了说明,切实担当好核查工作管理职责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编委的决策部署上。三是明确职责分工。明确各部门核查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,建立核查工作群,实时传达信息,并通过业务科室对各单位进行填表指导与咨询,提升日常管理指导服务效能。

二、强化统筹结合,注重核查成效。一是将机构编制核查与部门自查相结合。要求各镇(街道)、区直部门按照“机构清、编制清、领导职数清、实有人员清”的原则,深入开展自查,核实本单位机构名称、规格、编制、实有人员、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等数据,使填报修改的每一个数据齐全并都能找到依据。二是将机构编制核查与实名制数据库相结合。对照各单位上报的机构编制核查修改清单,对反映出的数据不准确、不完整、不规范等问题,及时将审核确认后的实名制信息数据纳入数据库,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“机构信息”和“人员信息”板块,提高实名制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。同时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与年度统计工作、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统筹推进、同步开展。三是将机构编制核查与宣传贯彻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相结。在核查的同时向各部门宣传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及相关法规制度,及时答疑释惑,增强理解和认识,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、制度化意识。

 三、强化协作配合,注重部门联动。一是联合成立核查组。区委编办与组织、财政、人社等部门紧密协作、相互配合成立2个核查组,负责核查的具体实施工作。二是联合信息比对。区委编办、组织、财政、人社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、工作分工进行数据比对,重点对机构编制数据与领导干部配备、公务员数据、预算单位信息、在职财政供养人员、在职人员和参保信息等方面进行详实核对。三是联合分析研判。由区委编办牵头,相关部门定期召开碰头会,就核查工作进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、及时分析解决,确保核查工作有序、稳妥推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