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偃师区委编办“三注重”积极探索开展部门“三定”规定执行情况评估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1年09月23日
为更好地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法制化,全面了解掌握机构改革后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,偃师区委编办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,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,积极探索开展部门“三定”规定执行情况评估,初步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的“三定”规定执行评估管理模式。
一、注重评估内容的针对性。针对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各项内容,统筹谋划研究,在学习有关政策和前期探索实践、综合研判基础上,确定了机构启动运转情况、职责履行情况、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等三大评估内容。切实做到准确定位,有的放矢,全面掌握“三定”规定执行落实情况。
二、注重评估方式客观性。为保障客观、真实、全面了解情况,紧密结合“三定”规定的条款内容,深入梳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“三定”规定执行方面的各类问题,综合运用自查、个别谈话、查阅资料、问卷调查、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,科学考评、横向评估。个别谈话过程中,选取不同层级,不同年龄的人员面对面座谈,突出谈话对象的代表性。针对评估内容,专题查阅相关资料,发放调查问卷,切实摸清摸透情况,抓准问题。
三、注重评估结果的应用性。评估结果的充分运用是保证评估工作更好发展的关键因素,能更好总结经验,发现问题,为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科学依据。一是把评估结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结合起来,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,不断完善“三定”规定和机构编制管理,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使用效益。二是把评估结果与“三定”规定修订结合起来,作为修订“三定”规定的基础和前提,增强“三定”规定的科学性、严谨性。